「踏踏!」
「驾——」
马蹄碾碎枯叶,扬起染血的湿润泥土。
月色下那倏忽而逝的火光,映照出一张张冷峻的侧脸。
行至一地,众骑驻停,一军士翻身下马,快速查探后,朝着众骑为首者躬身禀告:「大人,应该就是此地了。」
「看车轮行进的方向,杀了宋云、宋伙长的贼人们,应是向着南边的修水城方向逃去了。」
大唐军制,由下到上,设为「什、伙、队、营」等,什长领十人,伙长下辖五个什长,领五十人。
听着手下的汇报,袁平眼神冷漠:「修水城幺……」
以宋云那三脚猫的本领,当到什长已是顶天,但谁叫人家有个好表舅呢?
此番北上平叛失败,军队溃散,宋云是宋节度使的表妻弟,参军入伍,本想混个功绩,却不曾想大军溃败。
逃亡的途中,听到有一支富庶的队伍在逃难,里头应有女眷,这厮精虫上脑,硬生生抢走了本该是袁平的任务。
却不曾想,葬身于此。
被抢了肥差,还要给人擦屁股,袁平一想到此事,心中便升起无名怒火。
但抱怨无用。
自己若是不能追回贼凶,上头怪罪下来,虽不至于性命难保,但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今后怕是仕途无望。
想到这,袁平冷声道:「追。」
「是!」众骑领命,向着南方急速追去。
……
「这幺多精锐,还有二星骷髅首领?」
来不及惊诧这支强大敌人的来袭,莫文第一时间发出了警示:「敌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