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会等你一辈子

随后的剧情发展,人物刻画,感情递进都没有什幺大问题,甚至还可以说写得特别好,文笔老练,文风清新,不像是新人作者能写出来的。

可越往后看张守任越觉得不对劲,因为他想看的东西迟迟没有出现,他隐约开始意识到,也许这个故事根本不是伤痕文学。

可张守任并没有停止阅读的动作,即使此刻已经到了饭点,他依旧选择坐在工位上,继续一张接着一张地翻着手稿。

在旁边工作的刘新武,就是写《班主任》的那位,习惯性地喊了张守任一声,两人是午饭搭子,经常一块吃饭。

只是今天却没有得到回应,扭头一看,发现对方正搁那看稿子看得入迷,于是便没有再出声,只是回来时顺手给他带了两个包子。

大家在一块工作久了,遇到谁抽不开身去食堂时,都会帮忙带点东西。

只是他心里也很好奇,张守任这回又发掘了什幺好文章,能让这家伙看得连午饭都忘了吃的文章可是相当少见的呀。

他可是《十月》这份杂志的创始人之一,什幺样的好稿子没见过。

张守任的确是痴迷到了忘记吃饭的地步了,他必须承认,虽然这份稿子写的不是伤痕文学,但依旧十分出色。

老三和静秋之间的分分合合,时时刻刻牵动着他的心……

……

「那房子漏雨,一下雨,地上就有个把星期是泥浆子汤,只好打赤脚。」她怕他担心,马上补充一句,「不过天冷了,我就没打赤脚了,穿着那双胶鞋,你没看见?」

他有点黯然:「我这一段没去——」

她不敢看他:「你……生了什幺病?」她提心吊胆,怕他说出那几个可怕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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