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我就算了吧

罗维听完这番话,情不自禁的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好大的手笔,到底是什幺人,跟李寻欢有如此深仇大恨,非要致其于死地。」

青衣楼说白了就是一个杀手组织。

跟李寻欢无冤无仇,自然不会闲着没事去刺杀李寻欢。

现在出手,理由只有一个。

有人花钱,要他死。

青衣楼这个杀手组织明码标价,雇佣铁牌杀手,出售一次一百两。

雇佣铜牌杀手,出手一次三百两。

雇佣银牌杀手,出手一次一千两。

但如果雇佣金牌杀手,价格就惊人的很,出手一次十万两。

是银牌杀手的上百倍。

这主要是因为先天高手实在是太强了,甚至可以说是强的离谱。

江湖公认,先天高手非人哉。

所以先天高手一般不出手,一旦出手必然石破天惊。

因此,先天高手值这个价。

这一次青衣楼一共派遣三个金牌杀手也就是先天高手,十二个一流高手,在加上其他的费用,怎幺也要三十好几万。

这笔钱足够一家三口生活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了。

却用来杀一个李寻欢。

不是大手笔是什幺。

七杀赞同的点了点头,「确实是大手笔,至于到底是什幺人要致李寻欢于死地,跟我们有什幺关系,那是青衣楼总楼该考虑的事情。」

「我们只是一些随风飘扬的小人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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