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战斗,或者说屠杀,迅速地平息了。
胡霆保的骑兵冷酷地控制了马车的四周。
一名亲兵策马向前,用马槊的尾端粗暴地砸开车门,然后像拖死狗一样将早已瘫软如泥的福王从车里拖了出来,扔在满是尘土和血污的地上。
尘土和阳光让朱常洵的眼睛刺痛,他稍稍缓过神来,模糊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身影。
那是一个身披轻甲的女人,她手持一杆奇特的白色长枪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身后的背景是尸横遍野的修罗场,整个人散发出的杀气,仿佛能让正午的阳光都为之冰冷。
求生的本能,让福王鼓起了此生最大的勇气,用色厉内荏的腔调尖声大叫起来:
“大胆!你好大的胆子!本、本王乃是福王朱常洵!是当今陛下的亲叔叔!是大明的皇亲国戚!我不管你是谁,我要见皇帝!我要见皇帝!!”
他的叫嚣在战场上显得格外刺耳。
秦良玉并没有理会他的叫嚣,她冷冷地一挥手,几十名在战斗中试图组织抵抗的福王叛军将官被押了过来,被士兵们用枪杆狠狠地砸中腿弯,齐刷刷地跪在了福王的面前,他们一个个浑身发抖,面如死灰。
直到这时,秦良玉才缓缓迈步走到福王面前,她那双沾着血污的军靴停在了福王的眼前。
秦良玉的看着福王那张因恐惧和愤怒而扭曲的脸,开始说话。
“当然。”她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一种让福王从心底里发寒的冷意,“我们奉旨前来,就是为了……送你去见皇帝的。”
福王听到这话,先是一愣,随即,眼中那极致的恐惧瞬间被狂喜所取代。
那股几乎要将他溺毙的死亡恐惧如同退潮般飞速散去,紧随而至的是从地狱深渊被猛然拽回人间的狂喜!
他还活着!他能活下去了!
这种死里逃生的感觉,这种从砧板上的肥肉变回尊贵亲王的巨大反差,比最烈的春药、最醇的美酒还要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