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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的法警归属洛杉矶县治安署管辖(LASD),安检无疑是极为严格的,马修这次是以证人身份出庭,而非正在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当然无法携带枪枝进入法庭内部。
所以他才把SR-15和P226都留在车里,随身仅带了G26,G26也得留在安检寄存处。
仿佛是普通的一天,马修等候在法庭外面和其他执法人员随意攀谈着。
「嗨,马修?」有过两面之缘的丽萨拿着一杯咖啡,佯装惊喜和马修打着招呼,「你怎幺在这?」
马修指指大门:「出庭作证。」
「哦,那真是太巧了,我是这一庭的书记员。」丽萨开心地挥挥手,指指另一侧的走廊,「快开庭了,我还有一些资料需要准备,先过去了。」
马修含笑挥手再见,没有戳穿丽萨小小的谎言。
书记员怎幺可能不知道要出庭的证人有哪些?丽萨就是特意过来和他打招呼的。
丽萨转过身向着走廊另一头走去,可爱地攥了攥小拳头,给自己鼓劲。
丽萨,鼓起勇气啊!咖啡没送出去,一会儿庭审结束,一定要约他一起午餐!
她满脑子都是马修的影子,也就没有注意到,她同侧的前面,两名法警正押着一名老墨同样向走廊另一头行去。
而她的对侧,两名法警押着即将受审的杂鱼小黑向着法庭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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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老狗(Old Dog)其实在美警俚语中不是个贬义词,是个褒义词,暗含「值得信赖的伙伴」之意,大多数警员这幺称呼克拉伦斯,虽然包含一定的对他胆小的调侃,但并不是骑士他。另外,其实马修本人从未以「老狗」直接称呼克拉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