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出挑的,是那双眼珠,黑白分明,滴溜溜直转,亮得像会说话。
刘家小子远远看见姜义,脚下发力,几步小跑到近前,规规矩矩拱手行礼,嘴里喊得勤快:
「姜叔早。」
又从怀里掏出个模样稀奇的果子,红里透青,还冒着点子汁光。
说是山里摘来的,特意带来给姜曦尝尝鲜。
姜义接过果子,鼻尖略一嗅,心里有数。
脸上却只是笑着应了声,眼角余光一直没从那条狗身上挪开。
「这狗不错。」
他说得不轻不重,像是随口一句。
「毛色油,脚步轻,眼神还透着点山里的野气。」
刘家小子听得这话,脸上神色登时亮堂起来,语气都轻快了几分:
「姜叔果然眼利!这是家父托了人,从千里之外寻来的,名唤『寻山猎犬』。」
他说着擡手在狗脑门上轻轻一拍,那狗便乖乖卧下,尾巴轻轻一摆,安静得很,倒真有几分灵性。
「专擅寻踪觅迹,鼻子比狗精,脚程比马快。」
他一脸自得地补了句:「这回有它带着,我定要往后山深处闯一遭,好歹瞧出点门道来。」
姜义点了点头,神色里既无打趣,也没多夸,只淡淡道了一句:
「那便,祝你此行顺顺当当。」
话说完,便不再多言。
只背着手立在那儿,目送那一人一狗,踏着林边初散的晨雾,渐渐走远。
狗走得轻盈如风,尾巴晃得从容自在。
人却有点沉,脚下带着劲儿,背影里藏着股不服输的倔气。
姜义也不理,只拎了锄头,在地里随意走了几圈,弯腰松了松土,顺手拔了几茬野草。
日头爬上当顶,这才收了锄头,回屋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