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想到这里,陈秉文拿起电话,拨通了顺达物流的号码,「喂,生哥!我是陈秉文.」
另一边,罗维影业办公室。
程龙坐在沙发上,面前茶几上摊开着几份报纸。
《东方日报》娱乐版头条赫然写着:「罗维影业状告陈记食品,程龙代言陷合约纠纷!」
《星岛日报》紧随其后:「《醉拳》爆红,程龙身价倍增,旧东家罗维严防死守,新代言恐生变数?」
《明报》则相对克制:「商业合约纠纷或影响艺人发展,程龙面临两难抉择。」
文章内容极尽渲染之能事,将罗维描绘成一手发掘程龙的伯乐,控诉陈记食品「恶意干扰」其与程龙的独家经纪合约,利用电影合作「捆绑」程龙进行低价代言,损害罗维影业利益。
字里行间暗示程龙忘恩负义,受外界蛊惑。
报纸是罗维亲自扔给他的,同时警告他:「阿龙,你看到了吧。
现在该识相点。
别再联系那个陈秉文,也别在任何采访里提他的糖水。
你的合约还在我手里,你要是干蠢事,别怪我翻脸无情。」
罗维的态度前所未有的强硬。
以前虽然管得严,但多少还有些情面。
如今《醉拳》票房一路飘红,他程龙的名字响彻香江,罗维看他的眼神,除了以往的掌控,更多了一层仿佛看摇钱树般的灼热,以及不容有失的警惕。
为此甚至专门给他安排了两个助理。
不过名为「助理」,实则监视。
说起来,他确实感激罗维的知遇之恩,也敬畏这位脾气火爆的老板。
但另一边,是陈秉文。
那个比自己还年轻,却眼光毒辣、做事大气、在自己还没真正红起来时就敢投资、真诚合作的年轻人。
《醉拳》的成功,陈秉文的那笔投资和信任功不可没。
陈记的糖水好喝,「劲霸」他也试过,更别提那份代言合同,条件优厚,并无欺瞒。
现在罗维来这幺一出,等于把他架在火上烤。
恩情、合约、道义、前途.纠缠在一起,让他喘不过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