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抽薪

以盐、铁、兵器、粮食等物换取巨额财富。

当然,仅凭商人的力量是很难满足整个匈奴族所需的,即便两族的边线很漫长,商人可以找到不少的机会,可长城、边军却不是摆设。

依大汉律,通敌叛国,是斩首、株族的大罪。

寻常商人或许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愿意挺而走险一次、两次,但在赚到钱后,这种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事,便不会再做了。

除非,上头有人。

朝廷之中有许多不能展示于众的密卷,其一,就是在大汉立国,甚至是之前,汉家异姓诸侯王、宗室诸侯王利用权力、影响力,直接或间接通过商人走私战略物资给匈奴。

尽管汉家、匈奴是世仇,明面上战争不休,暗地里,商贸来往却从未停止。

战争归战争,生意归生意,不少权贵豪富认为不该混为一谈。

这是赤裸裸的通敌叛国。

大汉天子知道,大汉朝廷也知道,却无可奈何,就连刘彻自己,元光二年那场失败的马邑之谋,也是利用了雁门郡马邑豪强聂翁壹和匈奴之间的密切商贸来往,来给匈奴设了个套。

国雠家恨在权贵眼中,在百姓眼中,完全是两回事。

大汉诸帝都努力过「改变权贵」,只是收效甚微。

刘彻当年推行盐铁官营政令,将盐铁的开采、冶炼、铸造和销售完全收归中央朝廷控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加大贸易禁运的力度和对战略物资的控制。

之后刘据实施的国业制度,对匈奴族而言,等同于经济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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