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事权上,提名内阁次辅、内阁群辅、军机大臣及六部尚书人选,经天子批准后任命。
可以对内阁成员进行考核,提出罢免或晋升建议。
拥有部分裁决权,在内阁票拟出现决定性分歧时,可以直接将事情上呈天子裁决。
以及紧急处置权,在天子授权下,可临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事后需向天子详细说明。
内阁次辅领导行政、财政、司法、民生等其一关键事务,协助首辅处理日常事务。
在政令下达时,牵头组织分管领域内的跨部衙协作,推动政令落地。
而在内阁首辅缺席时,代行其部分职权,但重大决策仍需请示天子。
内阁群辅参预机务、草拟诏旨,配合首辅大臣、次辅大臣解理国事。
六部尚书作为各部门行政主官,负责具体政令执行,须定期向内阁汇报政务进展,接受内阁的政令指导与监督。
可就本部门事务向内阁提交政令提案,参与内阁决策讨论。
统筹协调各郡郡守与中央六部的沟通,确保政令畅通。
针对帝国事项或跨部衙项目,可牵头成立临时专项小组,由内阁首辅批准后执行。
军机司专职处理军事战略、边防部署、战时指挥等机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