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铁雷斯先生,欢迎你的到来...」
比尔张开手臂。
那名墨西哥人也微笑着张开手臂与之相拥。
「东西都带来了吗?」
「还在海湾,你知道的阿米狗,现在加州不属于我们墨西哥了,我得找机会把东西弄上岸才行。不过你放心,三百支棕贝丝火枪肯定能到你的手上!」
比尔闻言,心中虽又不快,但依旧笑着说道:
「这只是个开始,阿米狗,我是个做大买卖的人。」
比尔当然清楚。
这个墨西哥人是担心他拿了货不给钱。
棕贝丝火枪是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使用的前装滑膛枪了。
由于美墨战争的结束和来复枪开始广泛应用。
双方军队都有大量的老式火枪退役,火枪的价格日益走低。
但在西部的拓荒者们对火枪的需求量并不大。
毕竟,前装滑膛枪这东西装填麻烦,自卫的话,转轮手枪足够了。
而对于活跃在西部的猎人而言。
有膛线的来复枪,比如肯塔基长步枪的精准度显然要比滑膛枪好得多。
他们宁愿多花点钱去买肯塔基长步枪,也不会去买那些从军队里面退役下来的二手棕贝丝。
但比尔却对这些棕贝丝感兴趣。
比尔绰号屠夫,但他却并非真的莽夫。
他的目的,是趁着现在混乱的时候,多捞点钱,然后找机会搭上几条来自东海岸的阔佬的线,争取能洗白上岸,或许还能支持几个议员帮他摇旗呐喊。
比尔在前些年的淘金热中赚了不少。
不过现在随着淘金这行当基本上需要大资本的支持才能进行下去的时候。
比尔这种黑社会帮派基本上就只能沦为资本家们的打手了。
淘不到金子,比尔只好把赚钱的门道放到别的地方去。
在他看来。
头皮是个好东西。
当然了。
去进攻印第安部落,他没那个胆子,也没那个实力——现在还能在西部生存的印第安部落实力都挺强的,他这手下两三百人,哪里打得过骑上了马,还端着火枪的印第安游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