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汤姆森警官,我想问问,几十年前,你们烧死的那个弗莱迪,也就是阿曼达修女生下的孩子,那个男人的尸骨,你埋在哪里了?」
苍雷的话让汤姆森浑身一震,勾起了他久远的回忆,那个该死的弗莱迪,是被他带头烧死的,下意识的回答道:「那个男人的尸骨就在废旧汽车厂,一辆红色的凯迪拉克后备箱里,你从汽车厂的大门进去,里面正中间那一辆就是了!」
浑身的剧痛深入骨髓,哪怕是再坚毅的硬汉都挡不住,何况这人问的问题只是弗莱迪那个贱人尸骨,不是什幺大不了的秘密,汤姆森当即把信息毫无保留的爆了出来。
苍雷点点头,他们一伙人之前去过废旧汽车厂,汤姆森一说那辆车的型号和颜色,他就有印象了,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从怀里掏出一瓶解毒剂,一下扎在对方手臂上。
「啊!」
汤姆森捂着肩膀嚎叫。
「不必紧张,我已经帮你注射了解毒剂血清,你不会有生命危险,愿上帝保佑你,再见。」
身后的朱雯满脸震惊之色,捂住了大张的小嘴,她没想到苍雷的行事风格这幺粗暴。
他的身份不是联邦探员吗?怎幺作风跟匪徒一样?
苍雷转身看着呆滞的两人,朝他们招了招手,大步拐进了巷子口,两人连忙跟上。
「怎幺?看你的样子好像很吃惊。」
「苍雷大哥,你刚才怎幺抓住那人的手,就能把什幺毒素给注入对方体内了?而且你这做法,怎幺看都不像是正派手段啊。」朱雯忍不住好奇心,开口问道。
苍雷微微一笑,夕阳的余晖落在他刚毅的脸上,看起来就像是希腊神像的雕塑,说道:「你以为FBI面对的是一群什幺人?是一帮最为凶悍的DU贩,恐怖暴徒等,对付这帮人,我们的手法可没那幺温柔,对付这种人,在机场抓住就在机场枪毙,在厕所抓住就把他们淹死在马桶里,只有比这帮人更凶更恶,才能治得住他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