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
冯春本来满脸红晕,听到这话猛的站起身:「我才不给别人生孩子!」
说完,狠狠「瞪」了黄宣一眼,气鼓鼓跑了。
「哈哈,小妮子不经逗,想生孩子,你还早了点。」
虽然乡下确实有十四五岁就当娘的女孩,但黄宣知道,这个年纪的女人生孩子完全就是在鬼门关走一遭。
至于冯春这个丫头,等到了城里先教她认认字,生孩子这件事,可以再等几年看看。
又坐了一会,黄宣这才起身。
来到村头,只见冯春这个丫头手里捧着几颗黄澄澄的杏子,见到自己,鼓着小嘴走过来,将杏子塞到进手里:「给你!」
然后就跑了。
看着手中的杏,黄宣在衣服上蹭了蹭,咬了一口。
酸酸的味道,就如同远处的小丫头一样,还没完全成熟。
黄老爹名叫黄守仁,虽然脸上满是沧桑,其实也就五十岁不到,作为曾经北周百战余生的老兵,精神头还挺不错。
作为军户,他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只是做梦都没想到,在河中无意中救下的青年,竟让自己能有朝一日成为城里人。
可惜婆娘去世的早,不然指不定多高兴。
家里虽穷,可要搬家,东西也不少。
黄宣咧着嘴吃着杏子回到家中,看着大大小小的包袱,笑道:「阿爷,这些东西不要了,到了城中另买。」
「过日子要精打细算,对了,春儿丫头过完年刚好十三岁,模样不错,对你也好,只要你点头,咱就把这件事定下来,这样你身边也有人能忙操持。」
黄老爹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念叨。
这个义子人品不错,当了大将军也没忘记自己,作为名义上的父亲,当然要为儿子的终身大事打算。
「阿爷,再说吧。」
黄宣瞧着义父将洗的发白的衣服都装进包袱,知道他们节俭惯了,也不再说什幺。
也不知道他城里,看到现在住的宅子,还有张丽华,会不会大吃一惊。
请老乡们吃了一顿酒席,算是对这些乡亲们表示感谢,在曾经住过半年的地方又睡了一宿。
隔日一早,黄宣拿出两匹绢布,还有三串钱交给村正,让其帮忙照看这栋老家,才和二狗子、铁蛋、牛娃他们,拖家带口,迁居大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