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城,张昀没有继续跟着田豫和赵云的队伍,而是被一名小吏奉刘备之命带到了一处宅邸前。
进门之后,他被领进了一间宽敞的堂屋。
稍作安顿,便有几名仆役鱼贯而入。
先是恭敬地奉上了三套干净衣物,随后又在桌案上摆放了丰盛的酒菜。
看着一桌子菜,张昀两只眼睛都冒光了。
这也真不怪他。
穿越至今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先是头三天饥肠辘辘差点饿死。
后来入了刘备营中虽然不缺吃食,但日常无非也就是粟米粥、粟米饭配着又黑又硬的腌菜。
纵然蹭到过几次烧烤尝了点荤腥,也根本解不了多少馋。
此时桌案中央是一只小泥炉,炉上架着个粗陶盆,「咕嘟咕嘟」煨着肉,油花在汤面上滚动,香气顺着热气往鼻子里钻,吊得张昀腹中如擂鼓。
他凑过去深吸一口气,觉得味道既不像猪肉,也不像牛羊肉。
张昀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夹了块肉送进嘴里,烫得他「嘶呼嘶呼」倒抽冷气,却也舍不得吐,猛嚼几下,炖肉的滋味让他眼睛都眯起来了。
是狗肉!
张昀可没有在东汉搞动保的想法。
正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更何况这盆肉中还加了各种佐料,香气馥郁,可以说是他穿越以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