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杂工忙碌了半天,然后他们每人都领到了1公斤鹿肉,不带骨头的大腿肉。
这种位置的肉是最好卖的,他们没想到拿了10马克后,干了半天居然还能拿1公斤肉,全都欢天喜地地坐上马车往林场小镇赶。
约克再次拥有了步枪,坐在板车的前侧驱赶本应是战马的马匹前进,和几个杂工聊天。
实际上是他单方面说,其他人都只有听着的份。
「手里的工作做完后,你们应该主动去帮忙。我让吉姆莱去帮忙照看那些马匹,他的工资就加了一半。」
约克下工得知此事时是羡慕的,但他的工资依然比其他人高,所以他把这件事拿出来吹嘘。
「我知道这幺做是有好处的,没有人不喜欢努力的人,他们在建造村子,而且他们还懂得生产木炭、烧制砖块,他们肯定不缺工作,你们都得好好努力。」
当说到吉姆莱时,他很是骄傲的挺起胸膛,说到要努力,他们疲惫的脸上洋溢笑容,双眼里也多了分希望。
等回到小镇,到晚市将带来的鹿肉卖掉后,他们的心情就更好了。
鹿肉为上肉,雄鹰帝国的人不懂鹿肉的滋补,但他们懂鹿肉好吃。
总共6公斤鹿肉,在约克的据理力争下,卖出110马克,每人分到16马克。
多余的部分则在一名油滑老练的中年人谄笑下塞到了约克口袋里,其他人也有样学样。
约克还有些不敢接,他享受有人指示的感觉,但他还是小人物思维,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能收到手下人送来的孝敬。
学好不容易,学坏倒是很轻松。
本就心动的约克欲语还迎的推脱了两次,最终收下了14马克的孝敬。
后面,他们帮忙收购了晚上要用到的东西
当天晚上,他们的工作就已经在小镇上的几家廉价酒馆里传开,所有人都在羡慕几人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