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包养协议

白杰曾听闻:某些富豪包养情人时,会准备一份「包养协议」让情人签署。

但问题在于,这种包养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应,涉事的金额、首饰、珠宝、奢侈品……乃至于房产,都很难以合法的途径追回。

不过据说某位富商的妻子,在得知自己的丈夫包养情人之后,通过追回「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倒是成功过。

不过这就跟他没关系了,毕竟结婚这种事,还远着呢。

这辈子结不结,都是个问题~

恰好,关于「包养情人」这件事,白杰倒是从脑海中有关韩娱的八卦里,想起一些可供参考的「案例」。

比如……那些所谓「财阀」是怎样通过合法的手段,让那些外表光鲜亮丽、在舞台上散发魅力的爱豆,能心甘情愿为之服务的。

假设一个具备了一定流量的爱豆,想要通过代言奢侈品牌来实现升咖,此时恰好有一位具备相应权利的奢侈品方高管,想要包养一位充满年轻活力的漂亮爱豆,体验一下「财阀」的乐趣。

那幺这份代言合同,就会成为他们包养与被包养的合法「契约」。

而这份「契约」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该爱豆在代言产品期间……不得正常恋爱。

美名其曰:维护品牌形象。

如若违背,一经发现,该爱豆便会面临巨额索赔。

事后,不仅会给个人、组合、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续也很难再获得同类的产品代言了。

而这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爱豆,之后也很难再获得公司的信任和大力培养,不被雪藏就是万幸了。

因此白杰便想到,如果自己不采用传统的包养方式,而是准备一份待遇丰厚的经纪合同,诱导萱子签下这份具备法律效应的「契约」。

不能说完全无后顾之忧吧,最起码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倘若后续真的爆发矛盾,也可以免去很多无意义的争执。

到那个时候,遇到什幺需要扯皮的麻烦事,统统交给律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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