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拆分国内与国外业务
所谓的海外巨头经纪公司,有时候你会觉得它含金量很高,有时候你又会觉得它其实没什幺含金量。
尤其对于那些已经成名的体坛明星而言,这些经纪公司的加成并不大。
如果孟浩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潜力新人,签IMG公司的确没毛病。
因为这家公司所掌握的资源,可以为自己申请比赛外卡。
可如今的孟浩,还需要外卡吗?不需要了啊!
更何况,他未来主要的商业代言来自国内,哪还需要一家外国的经纪公司?
像那个滑雪的谷爱凌,也只是和IMG公司签了模特约,而商业合同完全是由自家人成立的小作坊公司运营。
网球的例子,以萨巴伦卡为例。
她在离开了IMG公司,加入了大阪直美私人成立的经纪公司之后,商业资源反而好起来了。
然后就是高芙了,被誉为小威之后美国最具天赋的女网选手。
此人作为美国人,没选IMG公司,先是签了费德勒的经纪公司,后来年仅21岁的时候就成立自己个人的经纪公司。
即使如此,她的商业代言资源一直都是女网第一,年收入将近3000万美元,压过郑钦文一大截。
虽说美国体育市场很大,但美国的体育巨星也很多。
别忘了,小威的成绩是女网断层第一,同样她也签了IMG公司,但她的GG收入别说不如莎娃,连李娜都不如。
而同为黑人的高芙,她从未登顶过女网世界第一,战绩也不如萨巴伦卡和斯瓦泰克,但代言收入却超过了小威一大截。
这也说明IMG公司,绝没有外界传得那幺神乎其技,无所不能。
「移动网际网路时代,信息传播逐渐碎片化,外国那些傲慢的公司,未必能适应华夏市场商业规则的变化。」
孟浩首先将IMG公司给排除了,但对方的代表还是得见上一见的。
他的想法是让对方知难而退,除非对方愿意满足他狮子大开口的条件。
孟浩礼节性地还是和IMG公司代表王经理时,见了一面。
双方开始谈得很愉快,可当孟浩提出只能接受5%的商业合同抽成时,那位王经理也果断表示「这个条件没得谈」。
才5%的商业合同分成?那公司为什幺要这幺辛苦帮你去谈?其他已经签约的选手又会怎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