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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名壮汉的护送下,李昱迈上阶梯,来到青年……也就是马丁·罗西的面前。
足足6名身材魁梧的保镖环绕在他周围,其右身侧还有一名提着公文包的秘书扮相的年轻人。
「嘿!兄弟!你的音乐真是太棒了!」
马丁张开双臂,一脸兴奋地抱住李昱,并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背。
在放开李昱后,他迫不及待地问道:
「兄弟,你叫什幺名字?刚刚实在太吵了,我没听清你的名字。」
「约翰·史密斯。」
「约翰·史密斯?哈哈!你是我这辈子遇见过的第一百个约翰·史密斯!」
约翰·史密斯之于美国,约等于「李强」、「张伟」之于中国,是大众得不能再大众的名字。
「我叫马丁·罗西,是这间舞厅的老板!
「我最喜欢爵士乐了!每当遇见像你这样的爵士乐高手,我都一定要好好地跟他探讨一番爵士乐!
「哦,抱歉,我太兴奋了,光顾着说话了!快跟我来吧!你演奏了这幺棒的音乐,我一定要请你喝一杯才行!」
李昱笑了笑:
「我也很喜欢跟同好探讨爵士乐。看样子,我们将会度过相当美好的一晚。」
就这样,在足足6名保镖的簇拥下,李昱与马丁等人向楼上移动。
马丁在前领路的同时,不时抛出一个又一个跟爵士乐有关的话题,与李昱展开有一搭没一搭的攀谈。
在上到最高层(第4层)时,恰有一名侍者端着餐盘,急匆匆地在李昱等人的面前走过。
因为步伐太急,所以他不慎跌倒在地,餐盘上的几杯冰水洒了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