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李居胥以及大部分高手杀向第二只硕鼠,这只硕鼠只留下少量高手放风筝,绕着战场兜圈子,跑了几圈后,硕鼠就跑不动了,大量失血的硕鼠开始等死。
第一只硕鼠还没死,第二只硕鼠步入了同样的命运,先是断腿,然后是开膛破肚,最后是绕圈子消耗体力,跑个三五圈,硕鼠就成了霜打的茄子。
“有没有感觉很意外!”李居胥擦拭了银斩刀上的血迹,来到朝天椒的面前。
“你真是个怪物。”朝天椒浑身是血,却丝毫无损其成熟的魅力,宛如一朵染血的玫瑰,因为受伤产生的那一丝憔悴,任何男人见了都想把她搂入怀中,狠狠地怜爱。
龙牙-01狙击枪都不能对硕鼠造成伤害,李居胥竟然能够砍断硕鼠的腿,不是怪胎是什么?
“我叫夜枭!”李居胥道,夜枭就是猫头鹰,猫头鹰吃老鼠,天经地义。硕鼠的个头大了点,终究还是鼠。
“你又救了我一命,欠你的,我已经还不清了。”朝天椒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很甜。
“我不着急,你可以慢慢还。”李居胥的心情很好,这趟回2号基地,想见的人都见到了,没出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