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零二十五章 国旗之议

老朱同意了,但凡是上任之地距离籍贯之地超过一千五百里的,就给舟车。若是不超过一千五百里,只要是去云南、两广、四川、福建当官,那也可以享受这个待遇……

所谓的“勉孝劝廉之道”。

还有一个百姓和老婆吵架,愤怒之下,将宝钞给撕碎了,这事被人告发了。

焚毁宝钞,这可是大事件。

一些官员认为,需要严惩,按弃毁制书律处置,也就是打一百杖。而一些官员则认为,应该砍头。

主张一百杖的有道理,宝钞地位与朝廷制书相当,撕毁了就应该严惩。

主张砍头的也不是随意发挥,因为宝钞上面还有朱元璋的头像,撕毁宝钞,那就是撕毁皇帝的脑袋,这是大不敬啊,其心可诛,应该砍了。

朱元璋对这种事倒看得开,认为这是一时气愤,并非有意,宽恕了之。

只要不骂人,不弹劾人,日常的朝会还是相当轻松,也不全是大事件。

可当这些事议论完了,顾正臣也终于站了出来,高声喊了一嗓子:“陛下,臣有本奏。”

“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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