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光耀集团开厂要拿地皮、雇佣大量当地员工,肯定与当地各种部门打交道更多。
反正最后都是要找当地律所,才能与伺法机构沟通。
另外凌家通过金融业的渗透,在亚洲国家的影响力很大,肯定能找到当地大人物。只是从高层往下找人的话,涉及面就大了。
秦亮觉得,还是先不要把事情搞复杂,不如尝试用金钱与律所打交道解决,才是最简单的方式。如果这条路走不通,再找凌家帮忙。
接待他的人姓黄,是当地人,但会说夏国话。
昨晚通电话的人也是他,说夏国语的口音很奇怪,有点像楚亭市的人说通用语。
两人来到无人的办公室,相互问好之后,黄律师说道:“我们已经了解过案情了,这个案子可以办,能争取到防衞过当的罪名。”
“不过陈先生要准备好二十万夏圆。我们和光耀集团的关系很好,这笔钱主要不是律师费,而是给受嗐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要先得到谅解签字。”
秦亮直接点头,认可了这笔费用。
在来之前,他就有了心理准备,在费用方面,只要不是太离谱,他都不会讲哪怕一次价。
这种事倒也不算奇怪,夏国的公诉方,同样会经常与被告谈判,称之为辩诉交易,还直接摆在明面上谈。只是夏国谈判双方,一般不会涉及受嗐者。现在黄律师是代表被告的一方,也是一种谈判。四舍五入,两国都差不多。
何况这里又不是夏国,而是安南王国,王国。
黄律师见他点头,又道:“钱由我们律所来收,收据名义是律师费和转付赔偿金。”
“别的事陈先生不用管,也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