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宗山外五十里不远处,一座安逸的小村落,许许多多凡人来来往往,终日为生计奔波着。
只是和这里忙碌的人群格格不入的,是一位衣衫褴褛表情呆滞的青年。
青年男子呆在村口田间,嘴里咬着一根狗尾巴草,身旁还趴着一只大黄狗。
一人一狗就这样趴在田间一动不动,眼睛死死盯着一个洞口。
直到一只硕大田鼠从洞中出来觅食,青年一个飞扑过去,便将这田鼠压在身下。
「哈哈哈,有肉吃咯!有肉吃咯!」
青年将战利品田鼠抓起来大笑炫耀,大黄狗也跟着兴奋不已。
青年抱着田鼠,光着脚丫飞奔回村子,来到一处草屋前,他大喊道:「奶奶!奶奶!有肉吃了!」
草屋里,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忙着编织草鞋拿去集市贩卖。
一位花甲老人,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
几人见到青年,表情各异,中年夫妻满脸不耐烦,孩童则是一脸嫌弃。
唯独那老人,满脸慈祥,看青年脏兮兮的,也不责备,还笑呵呵着道:「狗娃,去把厨房的水烧开,奶奶今天给你做红烧田鼠。」
「好!我去烧水!」青年兴奋答应,飞奔跑开。
倒是中年夫妻开始小声劝说起来。
「妈,你干嘛一直把这傻子放家里带吗,多个人多张嘴,况且他又那么能吃,家里哪里还养得起。」
「做好事没错,但是也不能委屈自己吧,妈,咱们已经够意思了,等下吃完饭,就把他送走吧。」老人闻言叹了口气,道:「前阵子我路过集市,看他疯疯癫癫傻里傻气,被一堆小孩欺负,又没吃又没喝的,于心不忍就把他带回来了,这孩子挺好的,就是
傻了点,但是对我很孝顺,对你们也很好不是,要不咱们还是留下吧?」